【本文来自《长沙占车位事件中,警察不能直接把车拖走,核心原因在于法律权责的明确划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作为在一切维权事情上几乎从未失败过的人,看到长沙占车位这事的发酵程度以及处理结果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
从最初被爆料、到媒体推波助澜、涉事方被人肉网暴,最后通报停职、甚至有人喊话双开……这原先不就只是一起个人纠纷吗?就因为惹事的女子道德不高且是公职人员,她就应该要背负这么大的代价?

普通人遇到的每一起纠纷里都有道德不高的人,要大家都道德高尚那也形不成纠纷了。而整件事情最应该承担责任的一方——物业,最后却美美隐身了?用最大力度地去惩罚这位惹事女子,这个小区的车库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类事情了吗?

我在上海能够维权成功每一起纠纷,背后肯定离不开上海高水准的治理水平,但尽管如此有的维权还是非常费劲,能指望长沙达到上海的水平吗?口口声声喊话长沙相应部门提高治理水平,这真的有这么容易提高的吗?

通报原文:物业通过系统查询,发现该车辆在停车系统内为临时车,留存的电话为错误号码,无法联系上。物业通过拨打12123热线求助,联系交警给彭某某发送移车短信。

质疑点:电话号码错的就联系不上了?监控去哪了?物业不能通过监控排查出惹事女子住在哪一栋楼哪一层吗?再通过上门排查出在哪一户吗?业主买了车位后还是要交车位管理费的,这个钱物业收了那就是要做事的。很明显这个小区全有监控,最后的通报也是根据监控排查来写的。

业主是凌晨3点联系的物业,惹事女子是早9点联系的物业,这期间物业一点主动工作都没有。所以,在出事的第一时间,物业工作就非常不到位。再这之后,双方也都主动联系过物业,但双方都给过出差理由,物业竟然没有第一时间上门敲门确认,以至于后续双方纠纷升级。

经历这起事件之后,该业主可以向物业提出:如果物业在一定时间内不完成整改、拿出更好的车库管理办法,那之后的车位管理费可以不交了,或者让物业把之前业主交的车位管理费给吐出来。追求惩罚惹事女子的确是很解当下之气,但解决不了物业不作为的问题。

按通报梳理纠纷升级的过程:惹事女子占车位——业主堵车位、提出一小时限期挪车(凌晨四点前)——惹事女子一早联系物业联系业主挪车但联系不上,发致歉短信说要出差——业主挪车,惹事女子不挪车且编造出差——业主再次堵车——惹事女子报警、致歉、交车钥匙给物业,但业主编造钥匙被爱人带去外地,之后纠纷升级。

长沙方面肯定是通过监控、物业、社区、民警多方信息验证,才得出的这份通报。有人说读出这份通报“袒护”占车位的惹事女子,长沙凭什么要去“偏袒”惹事女子?一定是事实就是如此:惹事女子没那么过分,而业主本人也没那么无辜,不然这起纠纷不会升级成如今这样。业主通过自媒体传播把自己的错误弱化,把物业的不作为隐掉,放大了惹事女子的错误,才导致如今她要背负这么大的代价。